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救助措施有哪些?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1-08 11:42) 点击:299 |
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救助措施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救助措施有以下几方面可供参考: 1、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居民委员会以及村民委员会也应当予以劝阻; 3、家庭暴力受害者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加害者予以行政处罚; 4、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可将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作为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依据,要求离婚。同时,受害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加害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对于已经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者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应依法提起公诉。家庭暴力受害者在提出刑事控告的同时,也可以同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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