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信托的特征有哪些?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1-06 15:32) 点击:259 |
遗嘱信托的特征有哪些? 委托人成立遗嘱信托的目的,主要是希望在他死亡后,遗产可以用信托的方式交给受托人管理处分,以确保遗产可以依照委托人生前的规划来运用,使受益人能够享受到信托财产的利益。因此,当委托人一旦成立遗嘱信托以后,纵使本人已身故,仍有受托人继续帮他执行遗嘱信托的条款,其效果就像委托人还活着一样。 遗嘱信托除了具备一般信托的优点外,更有以下特性: 1、延伸财产规划:辛苦累积一生的财产,身后仍可按自己的规划运用和分配。 2、落实照顾遗族的心愿:生命有限但您对家人的关怀无限,订定遗嘱信托让需照顾的家人生活无虞。 3、避免继承纠纷:事先做好遗产规划,除可将财产依自身意志在不违反特留分规定下自由分配,各继承人可分得财产清楚透明,可避免子女争产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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