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张倩雯律师微信公众号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企业培训应选在试用期内吗?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05 14:38)    点击:362

企业培训应选在试用期内吗?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指有货币支付凭证的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在现实生活中,鉴于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方式多种多样,一旦发生培训费的争议,则仲裁机构应该对培训费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核实,这本身还涉及对所谓的“培训”事实性质的审查和认定。如果协议所约定的培训确实不构成法律意义上所规定的培训,则根据公平原则,该部分培训费一般是不予以认可的。

  在此需要提醒企业的是,即使对员工的表现很满意很信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对其培训也要等到试用期结束之后,否则一旦发生争议,索取培训费赔偿难以得到支持;另外,对员工进行培训,要根据法律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对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一定要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能将非属于培训范围的费用强加于劳动者头上,否则到头来也一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倩雯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知识产权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倩雯律师,张倩雯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倩雯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5957296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倩雯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泉州律师 | 泉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倩雯律师主页,您是第47540位访客